索 引 号:000562337/2017-00157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17-06-09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提交材料规范
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提交材料规范

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提交材料规范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企业名称后面注明“(预先核准)”;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划“√”;“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注册资本”的单位为万元;“经营范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XXXX(市、区)”填写;“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XX街道XX号”填写;“法定代表人”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应填写行政许可经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是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填表日期”可等受理机构核验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再填,或在补正补齐申请材料后再填。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已设立的公司提交营业执照;拟设立的公司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提交全体股东签章的章程。

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验资机构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已设立的公司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拟设立的公司提交验资报告,每年年初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办公场所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办公场所提交房屋产权证和租用期不少于2年的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办公场所提交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房产证明。

六、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办公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电话、传真、档案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综合、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用于劳务派遣管理方面的信息管理系统。

七、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八、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动关

系协调员(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保证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真实性。需本人手持证件在该公司经营场地拍照。

九、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可以是以下各方面的单个管理制度,也可以是涵盖以下内容的综合性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制度(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规定);

(二)劳动报酬制度(包括工资支付时间、支付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三)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的规定,每年年初上报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四险缴纳情况);

(四)工作时间制度(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五)休息休假制度(包括休息、法定休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方面的规定);

(六)劳动纪律制度(包括劳动者行为规范、违纪行为的界定与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十、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协议包括派遣岗位、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缴纳、违反协议的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十一、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表

“总公司名称”、“注册地区”、“行政许可机关”、“经营许可证号”应按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填写,其它内容按分公司《营业执照》填写。

十二、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

相关内容按《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填写;选择性内容在对应事项内划“√”。

十三、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单位性质”、“经济类型”、“行业类别”仅选填项目序号。

(一)单位性质选填:

1、企业;2、机关;3、事业;4、社会团体;5、个体经济组织;6、其他。

    (二)经济类型选填:

1、国有; 2、集体; 3、股份合作; 4、联营; 5、有限责任

(公司); 6、股份有限; 7、私营; 8、其他内资; 9、港澳台商投资; 10、外商投资。

    (三)行业类别选填:

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十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表》《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提交原件一式三份,《办公设施设备清单》提交原件一份,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一份。

十五、所提交的材料文本、复印件均为A4规格,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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